改變人生的119條領悟







  • 出版社:大邁文化

    新功能介紹

  • 出版日期:2014/03/26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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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回應提告學生 吳思華:看態度決定

【台灣醒報記者游昇俯台北報導】724反課綱學生占領教育部,教育部向學生提告,以及當晚逮捕3名採訪記者引起社會爭議。教育部長吳思華受訪時指出,若學生願意承認行為不合法,教育部會給予自新機會。台北市警局28日也公布檢討報告,確認3名記者當晚是未經教育部同意翻牆進入,警方逮捕並無不法。資深執業律師尤英夫則指出,學生與記者的行為既是從表達抗議衍生,應不至論罪。

吳思華受訪時指出,教育部政風處是在23日晚間11時許接獲通報,但不清楚入侵者身分,因而請警方到場處理。吳思華解釋說,學生之前已多次衝撞教育部,這次深夜入侵已是完全脫序,才「忍痛提告」;畢竟強行入侵的行為也可能造成社會不好的示範,必須以這樣的方式提醒,避免社會秩序崩盤。

【給予學生自新機會】

對於外界質疑教育主管機關對學生興訟,吳思華表示,入侵者經警衛制服仍強行進入的行為,已不全屬告訴乃論,可能還涉及公訴罪,即使撤告也難免除其刑責;但吳思華強調,教育部是以包容的態度看待,若學生願意承認是脫序不合法的行為,教育部會釋出最大善意,給予學生自新機會。

對於當晚仍有3名記者遭警方逮捕,吳思華表示,已請檢方協助釐清事件發生過程,記者若非事先參與計畫或聯繫,教育部就會撤告,「完全尊重記者採訪的權利。」吳思華說。

台北市警局28日也公布檢討報告,強調處理過程遵守民國104年1月1日公布「本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」。警方表示,從群眾上傳的照片發現,3名記者在學生搭梯進入公署之前就已在一旁攝影紀錄,隨後就隨民眾一同翻牆進入教育部建築物,查證未經教育部同意,所以沒有不移送的理由。

【陳抗行為不至博客來網路書局論罪】

律師尤英夫指出,教育部比較可能是依《刑法》306條「侵入住宅罪」,「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」,或「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」情況提告,「但此條屬告訴乃論罪。」尤英夫說,何況學生表達抗議並非「無故」,實際上並非治安問題、也無妨害公務,只是表達抗議,應不致論罪。

至於3名記者未經教部同意翻牆入內,尤英夫表示,記者有採訪自由,無需教育部同意,「即便犯罪現場有『警戒線』內記者不得進入的情況,但當晚說不上犯罪,他們只是採訪抗議現場。」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回應提告學生-吳思華-看態度決定-1425066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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